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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广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2020年02月06日更新:2020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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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xnu.edu.cn/2020/0206/c1441a170742/page.htm

广西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日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取得这场阻击战的胜利,根据自治区和桂林市的近期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全体师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辖区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实行封闭式管理。全校所有校园、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有效证件。谢绝外来人员和车辆来访,特殊情况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教职工做好返校准备。从通告之日起,在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不得早于29日前返回学校。如无特殊情况,非湖北地区的外地行政、教辅人员应于210日前返校,专任教师应于214日前返校,按规定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做好开学相关工作。已在湖北境内或近两周内有湖北等地人员接触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教职工暂不返校;有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的教职工,除按规定主动居家医学隔离14天外,还须在抵达1小时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告。

四、做好公共场所管理。非涉及生活必需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共场所、场馆一律关闭。学校超市、食材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减少外出。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倡导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六、强化出租管理。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学校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依规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广西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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